本院定于2016年4月12日9时00分在友好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颜宪影运输毒品一案
作者:姚平安 发布时间:2016-04-08 08:34:56
公 告
本院定于2016年4月12日9时00分在友好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颜宪影运输毒品一案。
特此公告。
2016年4月8日
注:本公告已于2016年4月8日张贴。
书记员:姚平安
文章出处: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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