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2016年3月28日14时30分在友好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刘玉清危险驾驶一案。

  发布时间:2016-03-24 15:28:53


本院定于20163281430分在友好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刘玉清危险驾驶案。

特此公告。

2016324

注:本公告已于2016324日张贴。

书记员:姚平安

文章出处:刑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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