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好法院认真落实市中院推荐学习书目通知要求

  发布时间:2015-07-06 09:27:24





 

根据市中院向全市法院干警推荐学习书目的通知精神,友好法院立即组织法官于每周五下午分别为全院干警讲授中院推荐的学习书目内容。

到目前为止由法官共计授课4人次,干警们共同学习了: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讲课人:孙丽萍(民庭庭长)

2.《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415日印发,51日起施行)——讲课人:姜延辉(立案庭庭长)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4年修正版)——讲课人:狄国启(行政庭庭长)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412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8次会议通过)——讲课人:张秀川(法警队教导员、执行员)

通过学习,干警们更深入地掌握了最新法律知识,为今后的审判事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文章出处:政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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