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2014年11月24日14时30分在友好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张辉危险驾驶一案
作者:姚平安 发布时间:2014-11-20 08:48:00
公 告
本院定于2014年11月24日14时30分在友好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张辉危险驾驶一案。
特此公告。
2014年11月20日
注:本公告已于2014年11月20张贴。
书记员:姚平安
文章出处:刑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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