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2014年7月8日8时30分在友好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张兴祥交通肇事一案。
作者:姚平安 发布时间:2014-07-07 10:33:56
特此公告。
2014年7月4日
注:本公告已于2014年7月4日张贴。
书记员:姚平安
文章出处:刑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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