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2014年5月20日8时30分在友好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杨俊军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王邦忠生产伪劣产品、赵一龙、卢兆荣、赵云华、郝庆甫、赵小曼、吴玉新、罗淑梅、蔡杰、胡会英、丁立峰、刘鹏、任平、邱晓冬、郭纬莲、孙珊珊、王玉萍销售假药一案。
作者:姚平安 发布时间:2014-05-13 08:18:45
公 告
特此公告。
2014年5月13日
注:本公告已于2014年5月13日张贴。
书记员:姚平安
文章出处:刑事庭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