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好法院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 副院长带头审案

  发布时间:2014-05-14 10:30:52



    为合理配置审判资源,充分发挥院领导、审判委员会委员及庭(局)长直接办案的示范指导作用,激发干警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友好区人民法院认真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院、庭长办案制度。2014年5月14日9时,友好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曹雪飞独任审判审理一起盗窃案件,并当庭作出判决。宣判时向被告人释明量刑的过程及依据,被告人表示对判决结果无异议,服从判决不上诉。

文章出处:刑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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