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好法院喜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作者:禇冬 发布时间:2014-02-18 15:08:41
2014年初,各单位都在忙碌总结一年工作,迎接新一年的开始,友好区人法院也不例外,只是在忙碌的同时,更洋溢着一种喜悦,因为连续多年的创建工作,终结硕果,被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多年来,友好区法院始终把保持和提升文明单位的创建水平作为友好法院的重点工作,紧紧围绕抓班子、带队伍,抓学习、提素质、抓作风、树形象的工作思路,锲而不舍、持续深入地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努力推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有序发展的良好环境。在这个先进集体中,每位干警本着全新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尚宗旨,努力做到办好案、办快案、办精案的原则,以饱满的热情对待每一位当事人。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是对友好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肯定,同时更是对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鞭策和要求。今后,友好区法院将努力巩固这来之不易的成果,戒骄戒躁,继续深入扎实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经常化、制度化,为开创友好法院新局面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障。
文章出处:政工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