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心令爹告儿案撤诉 作者:狄国启 发布时间:2013-08-09 13:23:07
前不久,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法院道北法庭受理了一起87岁王老汉状告儿子返还财产的案件,由于法官尽职尽责,结果却以撤诉告终。
87岁的王老汉手扶拐杖,脚步蹒跚的走进友好区法院道北法庭接待室,要求其儿子返还其财产价值10,500.00元。办案人员将其儿子传唤至法庭详细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是老人自已生活在与儿子相距5公里之外的地方,由于上了年纪,生活不能自理,儿子于2000年9月份将老人接到自已家照顾,为了防止老人的一些生活用品丢失,用车拉到自已家保管。可是不久老人生活不习惯,执意回到自已的家中生活,儿子劝阻不了,老人搬回了自已家。老人没有向儿子说明情况,便到法庭起诉,要求儿子返还财物。儿子得知此事后,立即将老人的财物返还给了老人。老人仍然坚持要求儿子给付其10,500.00元财产款。法庭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向老人反复说明其主张没有法律依据,坚持下去将要判决其败诉的道理,终于将这一倔犟的老人思想工作作通,撤回了起诉。
这件事情告戒人们,法院是依法处理民事纠纷的地方,既使是父亲状告儿子,也应有理有据,否则是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同时法官对待不懂法的群众要有充分的耐心和责任心,案件办理上就会产生良好的效果。
文章出处:行政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