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2013年8月6日14时30分在友好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闫敬东挪用公款一案。
作者:姚平安 发布时间:2013-08-05 14:45:21
公 告
本院定于2013年8月6日14时30分在友好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闫敬东挪用公款一案。 特此公告。
2013年8月2日
注:本公告已于2013年8月2日张贴。
书记员:姚平安
文章出处:刑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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