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新刑诉法学习提高刑事司法水平

  发布时间:2013-05-24 07:19:2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已于2012年3月14日由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修改刑事诉讼法决定对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制度、辩护制度、强制措施、侦查措施、审判程序、执行程序等方面均作了较为完善的规定,充分展示了我国民主法治建设和司法体制改革取得的巨大成就,有效解决了司法实践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对于更加有效地惩罚犯罪、更加有力地保障人权、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友好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把新刑诉法的实施准备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抓好抓实,采取行之有效方法开展学习活动,为今年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认真学习,摸清吃透。把学习新刑诉法作为提升司法水平的重要抓手,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新刑诉法中修订的法律条文,逐条认真学习,真正做到融会贯通。通过集中学习,深刻理解刑诉法修正案的精髓,将认识统一到对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的贯彻执行上来,不断提高干警自身的业务能力和办案能力,为准确执行新刑事诉讼法,做好新形势下的刑事审判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是及时沟通,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积极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及时与公安、检察机关就相关刑诉法修改问题进行沟通,就证据的收集与认定、非法取证行为的认定等共同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取得共识,共同做好新刑诉法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三是做好法制宣传。刑事诉讼法素有“小宪法”之称,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结合了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和广大人民群众新的司法需求,强化了对公民权益的保障,增强了刑事诉讼的公正性,对于推动我国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完善,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将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我院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让公众了解法律修订,使司法走进公众,更加认可、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

 

  

文章出处:刑事庭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