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刑事审判职能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发布时间:2013-05-24 07:17:42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党中央正确把握国内外形势新变化新特点,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确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伊春市友好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立足自身职能,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为区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提升法官素质,夯实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能力
    人民法院是通过个案的公正结果的追求来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的,而人民法官是国家法律的具体执行者,是党通过司法手段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力量。这就决定了法官必须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以积极的态度参与审判工作,在实践中加强司法业务学习,着重增强司法决策能力、司法管理能力、司法审判能力、司法调解能力、判决说理能力,找准实现国家利益、群众利益和个人利益的最佳结合点,把司法为民作为各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角点来抓,认真运用审判权利,树立优良的审判作风,严格的遵守审判纪律,正确处理公正与效率、政策与法律、国家权利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关系,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实现党的依法治国方略。为提升刑事法官自身素质,刑事审判庭定期组织干警进行集中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升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干警的学习意识、创新意识、责任意识和为民意识,夯实法官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一是加强政治学习。重点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八大精神、科学发展观等,通过学习,增强了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强化了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做到了政治合格,思想坚定,方向明确;二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履职能力。认真学习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及与审判工作相关的法律、司法解释,通过学习使全庭干警业务素质得到明显增强。
    坚持司法为民,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动,关系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必须为人民掌好、用好权,人民法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就是要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点,始终坚持人民法院的人民性,着力实现司法为民的新发展。刑事审判庭立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结合实际积极开展社会管理机制创新工作,认真做好各项工作,扎扎实实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一是更新刑事执法理念。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彻底清理和摒弃那些不符合、不适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的陈旧观念,牢固树立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定罪与量刑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社会主义刑事执法理念,切实提高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二是加强审判纪律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从审判的各个环节抓公正,从干警一言一行树形象,有效解决“冷横硬烦”等问题,真正做到为民便民,让人民群众满意;三是做好刑事附带民事的调解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原则,把减少对抗、化解矛盾、案结事了,做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调解工作贯穿在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全过程,做到办理一件案子、化解一份矛盾,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延伸司法职能,推动社会管理创新
    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刑事审判庭把参与社区矫正活动作为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创建社会和谐、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的一项具体工作认真抓紧抓好,延伸审判职能,强化矫正措施,努力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促进我区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顺利地开展。一是矫正前置。强化庭审教育功能,使那些被判处非监禁刑的罪犯深刻认识所犯罪行的社会危害、参加社区矫正的意义以及矫正期间违法的严重后果,促使被判处非监禁刑的罪犯积极参与社区矫正;二是在宣判时书面告知其到居住地司法行政机关报到的时间期限以及逾期报到或不参加社区矫正的后果,并及时将执行通知书送达司法行政机关,防止脱管失控和不稳定因素发生;三是坚持回访。根据每个矫正对象的具体情况进行教育,督促他们严格遵守矫正制度,服从司法所矫正管理,珍惜机会,从思想上真正意识到以前的错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做懂法、守法公民。四是坚持实施社区矫正判前调查评估机制。在开庭前对可能适用缓刑的案件委托社区矫正机构开展调查走访,调查后形成书面调查评估报告,为法院审判中的量刑和判后矫正、帮教工作提供参考。

 

 

         

文章出处:刑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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