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友好区人民法院多次召开院务会、党组会,研究出台多项管理制度,对培养干警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法院环境、树立公正廉洁的司法形象有了明显改善。
实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工作日实行领导班子轮流值班制度,值班期间全面负责院内事务;法定节假日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带班期间督促值班人员认真履行值班职责,确保机关安全和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严格考勤制度,切实加强工作纪律。明确规定超过上班时间到岗,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视为早退、迟到;干警请假,需办理书面请假手续,根据请假时间长短,分别向庭室负责人、主管领导、院长请假,审批后交政工科备案。
制定建立车辆日常管理制度,所有车辆归办公室统一管理,实行车辆外出审批制度,所有警车晚上必须回院,严禁公车私用及将车辆交由非本院人员和本院无证人员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