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明办考核友好法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

  发布时间:2013-03-20 07:59:49




    近日,省文明办袁克敏为首的一行5人,在友好区宣传部丁智慧陪同下,对友好区法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进行考核验收。通过听汇报、阅基础材料、测评、考试等系列程序,对2010年以来的三年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考核,一致认为,友好区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文明创建工作作为动力,明确责任,制定长远创建目标,全院上下形成了一个良好的创建氛围,硬件设施和软件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改善,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取得前所未有的好成绩,被市委政法委评为标兵单位,在全市法院系统排名第一,有效地促进了法院各项审判工作,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考核组提出:要想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司法队伍,教育是关键,要通过组织干警政治理论考试、开办学习园地、讨论座谈学习体会等形式来进一步加强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友好区法院副院长曹雪飞表示,省文明办对我院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非常准确,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完善各项制度,认真完成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任务,以“精神文明建设”为中心,深入开展各项活动,达到活动与审判工作相促进、相推动目的。进一步加强与文明办联系、请示,主动接受文明办监督、指导,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服务,为和谐社会服务,最终达到人民群众满意。

文章出处:政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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