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2013年1月30日9时30分在友好区人民法院公开审判被告人于金福故意伤害一案
作者:姚平安 发布时间:2013-01-25 15:22:38
公 告
本院定于2013年1月30日9时30分在友好区人民法院公开审判被告人于金福故意伤害一案。
特此公告。
2013年1月25日
注:本公告已于2013年1月25日张贴。
书记员:姚平安
文章出处:刑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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