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典护航我先行 生态司法在行动 友好区法院举办《生态环境法典》宣传系列活动

发布时间:2026-08-20 10:45:00




      为扎实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落地落实,筑牢辖区生态司法保护防线,在距离《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仅剩3天的关键节点,811日,友好区人民法院举办公众开放日+《生态环境法典》专题讲座+新闻发布会三项主题活动,邀请全区十余家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单位工作人员走进法院,近距离了解生态司法工作,凝聚生态共治合力。

      开放日零距离”,沉浸式感受司法生态担当

      活动首站,参会人员在讲解员的引导下先后参观了友好区法院法字墙、诉讼服务中心、党风廉政教育室、院史馆等场所,详细了解法院建院以来的发展历程、审判执行工作流程、司法便民举措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成果,直观感受法院在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实践中取得的成效。此次活动进一步畅通了府院联动沟通渠道,凝聚起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与行政合力。

      专题讲座面对面”,精准解读法典核心要义

      参观结束后,《生态环境法典》专题讲座在法院会议室开讲,由民事审判庭法官王贺担任主讲人。讲座紧扣《生态环境法典》立法背景、核心条款及实践适用重点,结合辖区真实生态司法案例,围绕生物多样性保护、非法采伐林木、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等内容展开讲解,摒弃生硬法条说教,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答参会人员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法律疑问,引导各单位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法典要求,提升生态领域依法履职能力。

      新闻发布会实打实”,通报生态司法工作成效

      专题讲座结束后,新闻发布会随即召开,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丽萍代表法院发布友好区人民法院2026年以来生态环境保护及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效。区法院主动立足司法职能,常态化、多元化开展系列生态法治宣传工作,创新开展林间课堂特色校园普法活动,引导青少年树立生态保护法治观念;深入景区、林区开展《兴安杜鹃司法保护令》普法宣传并组织义务植树活动;在上甘岭溪水国家森林公园设立普法点位,面向游客普及生态法治知识;打造安心出游、友法相伴特色司法服务品牌,通过设立法官巡回联络点、纠纷预警联动机制等举措,高效化解涉旅涉生态纠纷,服务辖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友好区人民法院将持续以《生态环境法典》宣传解读为主线,整合生态司法资源、创新宣传模式,常态化开展生态法治宣传和便民司法服务,以高质量生态司法履职守护辖区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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