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26 10:25:25


为切实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打击规避执行行为,本院依申请执行人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03)友民字第66号

执行标的:人民币123,914.00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何惠会,身份证号230704196812090229

住址: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保安委

悬赏内容: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何惠会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及被执行人位置,法院经查证属实,并通过该线索找到被执行人财产或位置,使申请人执行回款的,向提供线索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实际执行款的10%支付悬赏金。

线索要求: 1.线索真实、具体,具有可执行性;

2.非本院或申请人已掌握的线索;

3.同一线索由多人提供的,奖励首位举报人。

保密承诺: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严格保密,匿名举报可预留领奖联系方式。

联系人: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

联系电话:0458-3298605  (工作日8:30-17:00)

邮寄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有效期:2025年1125-2026年1124

特此公告。

伊春市友好区人民法院

2025年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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