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庭司法统计分析

  发布时间:2012-03-29 14:56:30


    2011年伊春市友好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共收各类案件56件,与去年同期26件相比,上升111.53%,其中行政诉讼案件1件,非诉执行案件55件,均已全部结案,结案率100%。
    综观2011年10月份前收、结案情况,主要有如下特点:
    一、收案情况:
    1、受理案件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9件。 其中行政诉讼案件1件,为撤销房屋所有权证(行政登记)案件,依法中止诉讼结案;非诉执行的55件案件中,均系国土资源局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管理行政处罚案件与去年25件相比,多收结30件,案件上升120%。其中自动履行20件、执行和解27件、不予执行4件、撤回申请4件,行和解率为49.09%,综合结案率100%。
    2、非诉执行案件中,经过前两年的工作,本院由于向人民群众做了大量的法律宣传,使人民群众认识到了保护环境和依法纳税的法律责任与法律义务,今年环境保护局排污费征收管理行政处罚案,国家税务局税务管理征收行政处罚案件均未出现发案现象,这充分表明了人民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主动缴费支援国家环保和依法纳税的良好表现。
    行政诉讼案件打破前几年没有行政诉讼案件的局面,今年的收案与去年持平。
    统计分析上述案件形成的主要原因:
    1、环境保护局排污费征收管理行政处罚案件,是由于2003年1月2日国务院令第369号公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的排污费征收管理条例实施后,人民群众对新的法律规定不了解,也不理解,所以拒绝环境保护部门征收该项费用,经本院向当事人大力宣传法律规定后,人民群众了解后自然理解了该项费用征收的目的与意义,为此此类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今年下降为零。
    2、对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管理行政处罚案件,由于国土资源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不严肃,存在同样规模的个体工商户不同收费标准或有的收费有的不收费等问题,同时工作人员对于法律宣传不到位,很多人民群众对该项收费依据、收费标准不清楚、不理解。为此引起个体工商户的抵触情绪,出现了拒缴该费用的问题,导致该类案件出现大幅上升势头。
    3、税务征收管理行政处罚案件,人民群众和个体工商户在对国家免征税款的政策不了解情况下存在误区,因而从事个体经营活动时不依法进行税务登记,导致此类案件的出现,在2010年本院工作中对人民群众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和法律宣传,案件当事人有了新的认识与理解,今年此类案件下降为零。
    4、普法工作任重道远,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应当大力宣传法律,使人民群众认识到法律规定的意义与目的,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应当严格执法、不徇私情,赢得群众的理解、支持与信任。
    5、关于执行和解率问题,在过去工作中,上级法院对于执行和解率没有要求。行政庭自6月份得知中级法院要求执行和解率达到40%以上,并记入年终目标管理考评之后,引起了充分重视并下大力气提升执行和解率,年末执行和解率达到了49.09%。
    二、结案情况:
    由于行政庭始终本着快立、快审、快结的工作原则,最大限度的让案件当事人从案件纠纷中解脱出来,从事各自的工作与事业当中去,为经济建设出力。2009年同期各类案件收结27件,结案率为100%;2010年同期收结26件,结案率同样为100%。今年收案56件结案56件,结案率100%,保持了良好的收结案态势。

文章出处:行政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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