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 | 友好区人民法院通报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23-10-20 10:20:29




    10月20日,友好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通报了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友好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关雪莲主持发布会,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春雷,党组成员、民庭负责人孙丽萍,党组成员朱雪松分别作发布。社会各界30余人参加了发布会。

    一、 推进落实政法领域改革新举措情况

    (一) 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进一步提升执法司法质

    效和公信力

    一是做好常规案件评查工作。把常规案件质量评查作为审判管理的常态化,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好。进行案件评查时,采取“一加五”的模式开展工作:即对卷宗中诉讼材料是否完备进行审核的同时,重点审核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各项审批手续是否齐全,二是裁判文书签发是否符合规定,三是审批延长审限是否按制度进行,四是裁判文书上网是否按规定进行工作,五是电子卷宗是否上传。审管办通过“一加五”评查后,制作评查通知单,将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办案法官,办案法官照单认领后,进行二次整改,整改由审管办认定合格后方能通过案件评查。通过此种方式进行督导,办案法官的整改率均达到100%。年初以来,共评查案件139件。

    二是做好重点案件评查工作。将上级法院发回、改判的案件作为重点案件进行全面评查。由资深评查法官负责对发回、改判案件的发改原因、认定事实、证据采信、审理程序、适用法律、实体处理等六个方面进行评查。同时,对发改案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针对发改案件中存在的争议问题组织资深法官进行探讨研究,统一裁判标准和尺度。认为二审发改错误的案件,向上级法院申请双向评查。年初以来,共对40件案件进行了重点评查,其中发回案件5件,改判案件5件,通过评查对1件存在瑕疵案件的办案人进行了提醒谈话,有效地保障了案件办理质量。

    三是做好文书核查评查工作。成立裁判文书评查委员会,制定《裁判文书评查办法》,每月定期进行评查并进行通报,在确保文书质量的同时,提高当事人对法律文书的信服力。开展裁判文书上网“双百”核查工作,对2023年以来上网的裁判文书进行了逐一核查,对于符合公开条件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开,对不符合公开条件的裁判文书全部公开了不予公开的理由、案号、案件承办人等基本信息。开展上网裁判文书质量评查工作,抽调专人对上网的裁判文书质量进行评查,对存在质量问题的裁判文书区分情况分别予以处理。针对文书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要求各业务庭室和办案法官认真查找原因,限期整改,通过上网文书的核查与评查,确保裁判文书质量的有效提升。

    (二)健全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制度机制,落实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制度

    区法院党组始终全面加强从严治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党内法规,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院工作各个方面,主动向区委、区委政法委以及上级法院请示报告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事项、重大敏感案件17次,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稳步推进和落实。全年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2次,研究部署意识形态相关推进措施,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1次,组织政治轮训18次,对市委、区委全会精神进行学习和落实。

    (三)落实依法办理、舆论引导和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机制

    为有序做好舆情引导与应对工作,结合友好区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制定了《友好区人民法院“三同步”工作实施细则》,并成立了工作机构,由院长担任工作小组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分工负责、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统筹协调,确保“三同步”工作有计划、有安排的实行。下设办公室为队建科,做好舆情监测阅评、风险评估研判、信息反馈上报、影像资料管理等工作,负责审查新闻通稿、网络阅评稿的内容,及时提供、反馈、上报文字信息、案件信息和司法文件。一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肃政治纪律,维护正常秩序。二是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原则,对于重大突发案件事件、个人极端事件应当在了解掌握案情的基础上,及时公布事实情况,并准确把握公众对案件的心理,朝着有利于消除公众疑虑、防止舆论炒作的方向及时公开案件事实、同时持续、准确发布后续情况及善后、处置工作进展、使真相走在猜测以及谣言前面,避免引发社会恐慌。

    二、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情况

    (一)强化司法责任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

    一是完善审判监督管理制度。针对审判管理实际情况和司法改革的要求,聚焦审判管理精细化,结合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加强司法权力运行监督管理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的意见(试行)》和省高院相关规定,制定《友好区人民法院主审法官会议规则》《友好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流程各节点监督管理办法》,为高效、公平、公正地审理各类案件,为指导、评价、监督、制约审判工作提供支撑。同时,严格落实防止干预过问案件机制,按照《“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工作通知》的相关要求,每月上报过问案件数据,截至目前,我院“三个规定”报告平台共填报数据517条,其中有报告情况数据34条,无连续3个月零报告情况。

    二是认真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进一步落实院庭长带头办案制度,科学合理确定院庭长办案工作量,强化示范引领,要求院庭长重点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新类型案件和对法律适用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院庭长办案比占35%。完善院庭长监督管理机制,制定《友好区人民法院案件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院庭长监督管理指导权责清单,明确院庭长在审判质效监督、裁判标准统一等方面的审判监督职责。为确保履职有据、权责明晰,独任审判案件的裁判文书由独任法官签发。合议庭审理的案件,裁判文书由合议庭承办法官、其他法官依次签署,审判长签发。

    三是健全审委会工作机制。重新修订《友好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规范议事程序和表决机制,推动审判委员会事务公开,强化事项督办和报备管理,确保审委会决定得到严格贯彻执行。对拟上会讨论案件的审理报告书写格式进行详细的规定,除案件的由来、审理经过及解决纠纷意见外,还要求审理报告必须写明案件合议庭多数人意见、少数人意见、庭长和主管院长的意见、主审法官会议讨论的意见、相关的法律链接等,对于发回重审的案件还需写明一审和二审的审理情况,以便于审委会委员熟悉案情,了解案件的审理经过。建立审委会会前审阅制度,要求办案法官对拟上审委会讨论的案件,应提前两天将审理报告送到审委会委员手中,审委会委员应在会前详细审阅,并准备发言提纲,确保案件讨论时的针对性。同时,裁判文书签发时,审委会讨论决定的案件由合议庭成员共同签署,由院长签发。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对其未直接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不得进行审核签发。

    (二)深入推进开展“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

    推动诉讼服务提档升级,扎实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全面推开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移动微法院”线上平台立案工作。截至目前,诉讼服务中心共接听群众来电310余次,接收网上立案申请89件,跨域立案1件。诉讼服务平台建设已经成为友好法院便民、利民、惠民的司法名片,截至目前,在全市10家法院诉讼服务平台建设排名得分中,156项诉讼服务质效考核得满分(96.5分),全市法院系统排名第1名,全省159家法院有25家法院得满分,并列排第1名,进入全省法院第一梯队。

    (三)深入贯彻落实民事诉讼法,妥善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工作

    我院始终坚持管理扁平化与审判专业化相结合,按照“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模式,组建新型办案团队。积极推行民事案件“繁简分流”和“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组建繁案精审团队1个、简案速裁团队2个,三年来,确定繁案110件,简案692件,特别程序172件,小额诉讼程序适用76件,简易程序适用率高达86.03%,实现了民事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极大提高了审判效率。

    区法院立足审判工作实践,在全面深化改革重点推进任务上做了一些工作,但是,对照党委,政法委期待,其他政法单位标准,仍有很大差距,有些规章制度不够健全,全面深化改革重点推进任务还存在一定短板。

    下一步,友好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完善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制度,坚持创新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水平、拓展管理实效,使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推进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友好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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