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的伊春,春风微拂,吹面不寒。为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法守法意识,维护辖区和谐稳定,优化营商环境,在“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3月14日,友好区人民法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友好分局、区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区检察院、区环保局等单位在区文化宫门前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法治宣传活动。
“我逛超市的时候,听说在文化宫门前来了很多法院人在发放宣传资料,能不能给我一份看看呀。”在友好区文化宫门前引来了许多像张阿姨这样前来咨询的“慕名者”,她们大多是因为看到别人手里拿的“普法干货”。
原来,友好区人民法院此次发放的普法宣传资料是根据不同群体编印的,其中编印的食品药品安全、保护知识产权、农资打假、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防范非法集资等宣传手册成了此次“宣传摊位”的“抢手货”。
本次活动紧紧围绕“共促消费公平”为主题,认真履行消费维权各项职能,充分发挥社会各界职能作用,使各部门加大对商品质量和服务的监督力度,增强企业的服务意识和社会责任,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满足广大消费者需求。
活动现场,通过发放法治宣传彩页、手册、现场以案说法、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特别在“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向广大群众详细宣讲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并就群众提出的“网购”陷阱、“老年人保健品”销售骗局、非法集资诈骗等等常见的热点法律问题,法院副院长关雪莲用法律知识、判过的案例的形式,生动、清晰、简单明了地予以分析解答,正确引导消费者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据统计,本次活动现场,共发放各类手册及宣传资料2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0余人次。通过本次活动,让广大群众普遍接受了一次法治教育,增强了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有效的维权服务,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