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宣判!”8月19日,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友好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2件案件均当庭宣判,判决书在庭审结束后即送达被告人,案件平均庭审用时9分钟,审理天数4天。
与以往庭审不同的是,这2起案件均适用刑事速裁程序进行,也是我院积极实行轻刑快审机制以来,快速办理的刑事速裁案件。副院长关雪莲作为主审法官,带头实施这项审判制度,通过审判实践,收到良好的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
庭审前,主审法官通过认真审阅全部卷宗,充分了解了被告人犯罪事实、认罪服判的态度和量刑的情节;庭审中,严格按照庭审规程,告知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在重点审查被告人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及合法性的基础上,简化庭审程序,依法省略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环节,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量刑建议书及《认罪认罚具结书》后,充分征求被告人、公诉人意见,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综合案件事实,依法当庭宣判。
整个庭审层次分明、条理清晰、环环紧扣、严谨有序,充分发挥了速裁程序流程简洁、庭审用时短的特征,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刑事案件办理的效率和质量,缓解司法资源相对短缺与案多人少的现实矛盾。
被告人张某某在庭审结束后表示:“没想到法官的办案速度这么快,我因为一念之差入户盗窃,法官充分考虑了我盗窃未遂的情节,因我自愿认罪认罚对我从宽处理,我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今后一定自觉守法,绝不再犯罪。
近年来,友好区人民法院案件日益增多,办案任务愈加繁重。面对“案多人少”突出问题,顺应司法改革要求,尤其是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转变工作思路,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办案引领示范作用,助推疫情防控、司法办案、审判质效全面提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3月以来,友好区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结9件刑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仅为4天,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同时,实现了案件审理的“加速度”,努力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下一步,友好区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积极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司法举措,大胆探索认罪认罚刑事案件庭审方式的改革,适用刑事案件速裁机制,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到提升审判质效,从而进一步促进司法公信力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