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友好区人民法院聚焦为民服务,以民生为本、民愿为先,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放在首位,把群众诉求放在心上,把暖心服务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日前,友好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原告伊春某农商银行诉被告刘某某、黑龙江某房地产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主审法官孙丽萍与被告刘某某电话沟通后得知,刘某某居住绥化市海伦区,目前经营一家私立幼儿园,无法前来法院应诉。且另一被告借款担保公司住所地在哈尔滨市松北区,为尽快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官孙丽萍与书记员顶着炎炎烈日,驱车几百公里,赶到绥化、哈尔滨向被告人送达相关法律手续。
到达绥化后,为了不影响幼儿园的正常教学,法官们等候在室外近两个小时,12点30分左右,待幼儿们放学、吃完午餐进入梦乡后,才随同被告刘某某一同来到一间教室,身居在矮小的桌椅中,法官们开始了送达、调解工作。原来,借款人刘某某向某农商银行借款120万元的目的就是购买房屋用于经营私立幼儿园,幼儿园自2019年开园以来,效益一直很可观,刘某某也一直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履行偿还借款本息的义务。但2020年年初开始疫情蔓延,导致幼儿园一直停业,直到2021年5月底才恢复经营。为此,刘某某才会违约拖欠借款本息。了解到刘某某的实际困难,主审法官开始着手做农商银行工作。因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人未按期履行偿还借款义务,已经构成违约,贷款人有权解除借款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终止借款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借款。为了帮助原告能够顺利复工复产,早日走出疫情带来的困境,孙丽萍法官苦口婆心、耐心细致地劝导着农商银行的委托诉讼代理人......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幼儿园墙上的时钟已经指向14时,法官们早已是饥肠辘辘了。农商银行的诉讼代理人被法官的敬业精神所感动,同时也理解了原告的难处。经与银行领导请示、沟通,最终提出,只要借款人刘某某将拖欠的借款本息合计201,200.00元偿还,同意继续履行借款合同。为避免情况有变,孙丽萍法官让书记员购买了牛奶、面包在路上充饥,马不停蹄的赶往哈尔滨市松北区向本案另一被告借款担保公司送达、调解。
到达哈尔滨后,在孙丽萍法官的不懈努力下,担保公司从最初的抵触、不配合到通知委托代理人到场签订调解协议,整整历时四个多小时。看着原告与二被告达成的调解协议,辛苦忙碌一天的法官们露出了会心的笑容。至此,这起借款合同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友好区人民法院将化解矛盾纠纷的场所从法庭移至群众家中,亲自上门为群众提供便利,促进矛盾纠纷的及时化解,积极践行了法院队伍教育整顿中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司法理念,真正把教育整顿的成果转化成为服务群众的能力,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