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炎炎,依然阻止不了法官们送达的坚定脚步。2021年4月24日,友好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侵权纠纷案,被告家楼房暖气管道因年久失修,发生破裂漏水,导致楼下住户谢某家房屋受淹,谢某多方打听,通过电话与远在北京的被告赵某协商赔偿事宜,因双方言语不和,赵某拒绝协商,最后拒接电话。因协商无果,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赵某赔偿各项损失4000元。
法院受理此案后,主审法官孙丽萍详细的了解情况后,及时与被告赵某通过电话取得联系。交谈中,赵某情绪激动,反复强调:“损失没有那么大,谢某是要讹诈她,”并提出:“外孙年幼需要人照看,无法返回友好区,法官如果支持原告她就会上诉。”
此起纠纷,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诉讼标的较小,符合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但双方对赔偿项目、数额、标准争议较大。原告起诉时同时向法院递交了损失鉴定申请,孙丽萍法官考虑到,如果通过司法鉴定无疑会增加当事人的诉累,且如果被告不配合,案件将缺席审理,按照小额诉讼规定一审终审,案件虽然审结了,但却没有真正化解原、被告之间的积怨,案件虽然简单,但会埋下信访隐患。
分析案情后,孙丽萍法官将案件向领导汇报,提出到北京送达调解,这一想法得到院领导的认可。次日,孙丽萍法官带领书记员登上了开往北京的列车。
到达北京后,承办法官通过电话与被告取得联系,得知被告赵某居住在北京房山区,女儿家外孙年幼需要照顾,要等女儿晚上8点下班后才可以与法官见面。为了顺利见到被告,孙丽萍法官与书记员乘坐公交、转地铁,辗转两个多小时赶到被告居住的小区,并在小区大门外等候两个多小时,于晚上八点终于见到被告赵某。一见面,赵某喋喋不休地向法官们反复强调其与原告之间的分歧,被告认为,他们双方居住的楼房始建于90年代,至今已经近30年了,楼房设施老旧,原告主张各项损失过高,被告仅认可500元损失存在,为此双方多次在通话中发生争执。孙丽萍法官向被告出示了原告家楼房损失的照片,同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深入细致展开调解工作。最后,被告赵某说到:“孙法官,冲着你这么负责任,为了这么小的纠纷,千里迢迢来到北京调解,在小区门外等了两个多小时,还耐心的听我说了一个多小时,我同意调解。”
最后通过电话与原告沟通、确认,谢某同意赵某赔付房屋损失1000元。随后赵某通过微信方式将赔偿款1000元一次性支付给原告。至此,这起侵权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原被告双方对法官们的不辞辛苦、远赴千里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表示由衷的敬意与诚挚的感谢。
为进一步把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贯穿工作始终,友好区人民法院将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化被动为主动,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发扬钉钉子精神,真真切切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