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友好区人民法院:立案前调解效果好 定纷止争促稳定

发布时间:2021-04-27 08:45:04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的效果,就是体现在“为民办实事”,实实在在把百姓的事做好、做细、做实,是友好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的不懈追求……

    近日,上甘岭镇居民王某一大早就来到上甘岭法庭,称协议承租的蔬菜大棚,接手后就能投入使用。现已到了耕种季节,承租的蔬菜大棚只有大棚架子,没有扣塑料膜,因协商无果便到法庭起诉。

    办案法官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看了租赁协议,为了扎实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法官决定先不立案,先去做做工作看个究竟再说,并同承包方王某一同前往上甘岭镇溪水蔬菜大棚基地。

    办案法官把承包方和出租方叫到一起,从情理法三方面入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采取不同方式方法与双方沟通交流,不厌其烦的给出租方释明法律的规定,以及一旦承包方起诉导致败诉的可能,不仅经济上将产生损失而且还牵扯精力。本着合理、合法的原则,多次做出租方的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和解意见,出租方将大棚膜扣上后让承包方投入使用,最终双方握手言和,避免了一起因承包租赁纠纷影响农耕种植时间发生,此事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此事件当即调解,纠纷止于立案前,既让当事人节省了诉讼费又节约审判资源,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真真切切为民办实事,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