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友好区人民法院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近日,友好区人民法院在审理原告迟某诉被告杨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原告迟某主张被告2006年向原告借款的十万元,请求被告杨某归还借款和利息。
友好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因原告提供不出被告的明确下落和联系方式,为实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公平公正解决民间纠纷的司法宗旨,办案人员四处奔走,先后到派出所查询被告杨某的身份信息、多方打听找到被告杨某母亲的住处,经询问杨某身在天津打工。因被告杨某的母亲已83岁高龄,无法提供其儿子杨某的联系电话,为了进一步查找被告杨某的联系方式,查清案情公平公正的处理案件,办案人员又先后到中国移动公司、中国联通公司和中国电信公司查询被告杨某的联系电话。最终在中国联通公司查到被告杨某在天津的电话号码。经电话沟通,办案人员和被告建立了微信群,向被告杨某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被告表示立即动身从天津返回伊春市友好区人民法院参加诉讼。
办案法官走访调查,即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亦保护了被告的知情权和参加诉讼的权利,避免了一起缺席审理与缺席判决的案件发生,同时也为当事人节省了公告费用,缩短了办案期限。
下一步,友好区人民法院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强化队伍建设、践行司法为民的具体行动,一如既往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队伍教育整顿的全过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实现友好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