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的伊春,春风和煦,吹面不寒。4月8日是全国司法日,为进一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增强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友好区人民法院联手友好区司法局开展了“司法日”法治宣传活动。
“听说今天是司法日,我看逛超市的熟人拿了很多宣传资料,能不能给我一份看看呀。”在人员密集地引来了像张阿姨这样前来咨询的“慕名者”,她们大多是因为看到别人手里拿的“普法干货”。
原来,友好区人民法院此次发放的资料是根据不同宣传要点编印的,其中编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婚姻家庭编的以案释法宣传彩页、危险驾驶罪典型案例、打官司不求人等宣传手册成了此次“宣传摊位”的“抢手货”。
活动通过发放法治宣传彩页、手册、现场以案说法、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向广大群众宣传《民法典》的主要内容、亮点解读,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以及大力宣传省高院院长石时态同志向全省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让老百姓在全省法院打官司不求人”等宣传内容,有效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从而让群众成为法治建设最广的参与者、最大的受益者和最终的评判者。
据悉,此次宣传活动中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共计300余份,现场接受法律咨询70人次,真正让法律服务贴近民生,让群众得到了实惠,受到了群众的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