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好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防治新冠出重拳 四项措施保安全

发布时间:2021-01-20 10:47:47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控总体要求,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晰、措施有力”,友好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采取四项有效措施,确保本院干警及其外来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一是建立筛查和日报告制度。以各部门为单位,认真统计本部门从疫情高风险地区返回或有停留经历的人员,接触过疫情地区来我市的人员以及接触过疑似、确诊患者或疫区等有关情况。同时,认真统计上报本部门有发热、咳嗽、感冒等症状人员情况。如有上述人员,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可自行在家隔离7天(出现症状需医院诊断),隔离期间随时与本部门保持联系,便于跟踪掌握。

    二是增设每日上班体温检测环节。院机关设置一楼大厅(进入办公区)、立案大厅、审判大厅等3个体温检测点,干警主动自觉接受工作人员体温检测,发现体温异常的(超过37℃)人员,工作人员将进行劝离,并做好登记和通报所在部门,经医院诊断后可自行在家隔离7天或遵医嘱。

    三是统一组织消毒灭菌。司法警察大队每日对信访大厅、立案大厅、审判法庭、安检登记台、物品存放柜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灭菌工作,保证审判场所卫生安全。

    四是加强外来人员疏导。司法警察大队进一步采取措施,对诉讼服务中心、审判大厅、信访大厅、一楼大厅等场所的人群流量加强控制疏导,避免出现人群长时间聚集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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