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是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法定职责,是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支持代表委员依法履职的重要体现。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开设“代表委员司法联谈”栏目,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就法治、法院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反映代表委员参与人民法院工作、依法履职情况,展现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责任担当和履职风采。今天亮相“代表委员司法联谈”栏目的是全国人大代表冉慧。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重庆三级法院积极履行审判职能,精准应对疫情影响,妥善审理疫情期间劳动争议案件,坚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维护企业生存发展并重原则,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早日全面步入正常轨道。
据我了解,疫情期间,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借助“易诉”“易解”“易审”“易达”等智慧法院平台,为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缴费、在线庭审等非接触式诉讼服务。重庆四中院还依托信息化技术,通过互联网视频连线方式开展在线庭审,对劳动争议案件快立、快审、快执。
据悉,疫情防控期间,重庆四中院将调解作为疫情期间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主要方式,因案施策建立劳资双方“微信群”,以沟通换互解,以情理促互谅,推动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网上握手”或“线下言和”。作为人大代表,我要为重庆四中院点赞!
当前,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恢复期,保持经济平稳运行至关重要,人民法院要继续推进一些好的举措,全力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对此,我建议:
一是对涉企劳动争议、涉企复工复产案件开通绿色通道,诉讼全流程快速办理,妥善化解相关矛盾纠纷,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二是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涉企执行案件,慎用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预留往来账户和必要资产,以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分期付款等方式,兼顾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三是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协会、企业内部调解组织等作用,尽可能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是法院要进一步加强研判,对企业复工复产中面临的劳动法律热点、难题,积极应对,提前研判,在案件办理中秉承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企业生存发展平衡并重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