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好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27号通告

发布时间:2020-04-20 09:10:01


友好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27号通告


全区各单位、部门,上甘岭镇,林业局公司: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做好人员管控工作,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1.对境外返回并在第一入境地集中隔离满14天的人员,我区指挥部“点对点”接回。对接回的入境人员继续集中隔离观察14天,并进行2次核酸检测、1次抗体检测、CT和血常规检测。管理人员要将境外人员的“龙江健康码”设置为“红码”,在小区内设立标识,实施精准严格管控。

  2.对湖北省及武汉市、绥芬河市等国内疫情重点地区入(返)友好区人员,比照境外返回人员管控政策,严格执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CT和血常规检测”的管控措施。管理人员要将境外人员的“龙江健康码”设置为“红码”或“黄码”,在小区内设立标识,实施精准严格管控。

  3.自4月18日0时起,凡是从哈尔滨来(返)友好区人员,一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费用自理。集中隔离后进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管理人员要将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龙江健康码”设置为“黄码”,在小区内设立标识,实施精准严格管控。

  4.进一步加强小区、村屯、林场所各个卡口的管控,认真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三项措施。对扫码中发现的“红码”“黄码”人员,要按照规定执行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5.全区各社区严格落实居家医学观察人员包保责任,落实贴封条,小区门、单元门公示等管控措施,并为居家医学观察人员提供适当的生活服务。

  6.对商场、超市、火车站、客运站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进入人员必须测温、扫码(龙江健康码)、戴口罩,人员间隔要达到1.5米以上。持续加强对养老院、看守所的管控,严格按照标准,落实落靠各项防控措施。

  7.对游艺厅、网吧、KTV歌厅、公共浴池等空间相对密闭、人员相对聚集的经营性场所,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暂不恢复营业。

  8.禁止外市地售货车辆进入我区从事经营活动,送货车辆由商户“点对点”接送。

  9.各复工复产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行多班定员生产,划小作业单元,限定工作区域,员工就餐实行分餐制,做好消杀、测温、登记。达不到防控标准的要予以关停。

  10.开学复课学校要加强对全体返校人员的跟踪管理,按照上级教育部门管控规定,落实好各项防护措施,精细做好上学放学、错峰就餐、住宿管理等环节工作,为学生安心学习营造健康安全的环境。

  11.强化个人防范措施,认真落实不聚集、不聚餐、戴口罩、勤洗手以及环境消杀等方面的要求,形成常态化疫情防控模式。如感觉不适,要及时就医,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避免出现交叉感染。

  12.继续加强群防群治,广大群众要切实提高人人参与防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积极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重点针对从境外、湖北及武汉市、哈尔滨市、绥芬河市等国内外重点地区进入(返回)友好区人员及车辆,特别是未进行登记备案、未落实隔离措施、不遵守相关规定的人员线索,经查证举报属实的,每条线索奖励人民币1000元;重要信息线索奖励2000元;举报信息有效阻止重大风险或者有效消除重大隐患发生的,每条线索奖励10000元。同一情形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对刻意隐瞒不报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友好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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