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好区人民法院网维护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友好法院网的管理和维护,规范工作流程,增加信息量,提高时效性,扩大影响力,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让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监督法院工作,充分发挥网站在促进友好法院发展中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规,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友好法院网有关信息流程的管理。
第二条 友好法院网域名为http://ycyh.hljcourt.gov.cn。
第三条 网站的任务是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传播法院信息,展示法院法官形象,推动我院审判执行法制宣传工作电子信息化,向社会公开法院工作。
第四条 网站维护中各栏目的内容以及相应的信息提供实行庭室责任制。各庭室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庭室的信息收集、传送工作,同时要对上网内容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
第五条 办公室负责本院工作动态的收集编辑;研究室负责调研论文的收集编辑;立案庭、执行局负责提供传票送达、开庭公告、执行公告、执行情况等信息的收集、整理;其他各庭室局负责各部门的审判执行和部门活动的信息收集、整理。及时提供公开信息的电子文档,保证友好法院网及时更新。
第六条 各庭室每月至少向院提供本庭室的工作信息以及发布有关业务信息的电子文档(包括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工作动态、调研文章、文学作品、书画摄影等动态信息)1篇。如有纪实性新闻等可随时发布。发到院电子信箱:yhfywz@163.com。各版块任务分配如下:
1、院长致辞、法院简介、荣誉展室、法官风釆、法院动态、规章制度等版块(政工科负责收集编辑)
2、案件快报版块(刑事庭、民事庭、道北庭、双子河法庭、行政庭、执行庭)
3、业务研讨、案例评析版块(刑事庭、民事庭、道北庭、双子河法庭、行政庭、执行庭)
4、预约立案、开庭排期、诉讼指导、常用文书、法律常识版块相关材料(立案庭)
5、公告、公示版块(各业务庭室编辑上报)
6、书画摄影、文体生活版块(各庭室上报)
7、法院执行版块(执行局上报)
8、裁判文书版块(刑事庭、民事庭、行政庭、执行庭)
第七条 信息上传管理程序
法院网管理应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审批、发布机制,由网站信息员负责收集、编辑到网站后台。由各主管院长负责在网站后台审核、发布本职范围内的裁判文书;政工科长、办公室主任负责其他相关信息的审核发布。对不应发布的裁判文书和信息及时作删除处理。
第八条 各信息员、审核员应根据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禁将涉密信息和可能对当事人造成负面影响的信息上网公布。对违反规定造成泄密事件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伊春市友好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