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好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9号通告

发布时间:2020-02-09 09:44:28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友好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月9日12时起,除疫情防控工作用车、运输防疫物资及生活物资的货运车辆(不含运送活禽车辆)、应急救援车辆、救护车辆、军警执勤车辆及喷涂标志的公务用车、业务用车和行政执法车辆外,禁止其他一切车辆上路行驶。对违规上路行驶的车辆,公安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友好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2月6日下发的关于对全区车辆采取单双号限行措施的通告(第7号)自行废止。
恢复通行具体时间另行通告。    



友好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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