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无对方当事人的申请用)
发布时间:2019-02-03 10:25:37
申请书 (无对方当事人的申请用)
注:1、本申请书供申请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申请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申请认定财产无主等特别程序, 以及公示催告程序申请票据无效等用,用钢笔、毛笔书写或印制。 2、“申请人”栏,如系公民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 和职务、住址等;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 名和职务。 3、“申请人”署名栏,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全称、由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 公章。
文章出处: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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