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好区人民法院通报 民事审判司法责任制改革情况

  发布时间:2017-12-05 09:31:32




    2016年10月24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确定了全省法院第二批4605名入额法官人选,友好区人民法院经笔试、面试、考核等多个程序层层筛选,共有11名人选脱颖而出、进入法官员额,标志着友好法院法官员额制改革全面落实到位。

    2017年1月1日全面启动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以来,友好法院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领导监督支持及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根据全国各地法院司法改革试点经验,结合我院的实际,员额法官产生后,组建以员额法官为中心、配备相应的法官助理以及书记员等审判辅助人员的审判团队,实行院领导办案常态化,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从案件受理到裁判文书签发,严格落实“让审判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的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友好法院按照这一改革思路并根据本院实际,组建了刑事、民商事(法庭)、行政、立案、执行审判团队,同时确定了一线法官、综合法官人选及员额法官办案指标量化数。

    2017年,是友好法院攻坚克难、勇于担当的一年。据统计, 1—11月份我院民事审判共收案461件,结案434件,结案率94.14%,与去年同期255件相比增加44.69个百分点。其中,调解、撤诉结案397件,调撤率91.5%,民事审判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案件增多的原因,主要是棚户区改造涉及房屋继承、房屋确权、房屋买卖过户纠纷等等。这些案件的大多数当事人都是年逾古稀的老人,没有读过书、不识字,有的还身患疾病,行动不便。员额法官们在面临着案件数量急剧上升、一线审判法官同比减少、承办法官自己负责送达工作及员额法官办案责任制的四重压力下,为了快办案、办好案,真正做到服务于民、方便于民的服务理念,工作中集思广益,不断探索多元化、多途径解决民商事纠纷的有效机制,不断拓展调解范围,创新调解方式方法,在调解过程中体现公心、爱心、诚心和耐心,他们克服困难,起早贪黑、上门服务并利用节假日制作法律文书,及时应对了快速上升的收案态势,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有效解决了大量的民商事纠纷,化解了社会矛盾,为区域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努力,达到了调解结案率、服判息诉率“两上升”的工作目标。

    友好法院近一年来的司法责任制改革,民事审判工作运转顺畅,员额法官们办案中呈现了如下“三个明显提升”。

一、办案的责任意识明显提升

    首先是体现在法律文书草拟方面。司法责任制改革后,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要求减少法律文书层层审批环节,除有法律明确规定外,院庭长不再对其未参与审理的案件签发法律文书,员额法官独任审判的案件,其相关法律文书由其自己签发,组成合议庭审理的案件由审判长签发。通常情况下,合议庭的审判长由主办该案的员额法官担任,这样一来,员额法官自己草拟的文书自己负责,法官在草拟法律文书时不能再不用心、不敢不用心了。二是体现在适用法律方面。司法责任制改革后,按照审判委员会新的职能定位,审判委员会的职能要从“讨论个案转变到从宏观上总结审判经验,研究审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是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和涉及国家外交、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复杂案件。就此,法官不能再将普通案件随意提交审判委员会,不是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应由法官自己动脑思考甚至是通过加强学习、查找类案、向资深法官请教等途径加以解决,法官们的责任意识大大增强。

二、办案的质量意识明显提升

    司法改革的核心,就是要实行“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后,“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让每一位法官都感受到了保证办案质量的压力。员额法官们在审理每一个案件过程中,都会时刻在心中萦绕一些问题,如:我审的这个案件事实查清楚没有?程序上是否有瑕疵?举证责任分配是否适当?适用法律条文是否完整准确?这份判决是否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等等……。这些问题不仅要在案件宣判前进行反复思考,而且案件宣判后还要认真进行总结、梳理、分析。这一意识的变化提升,从制度上保证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实现。

三、办案的效率意识明显提升

    “公正和效率是人民法院永恒的主题”。司法责任制改革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司法改革文件精神及相关法院司法改革试点经验,2016年12月,友好法院《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审判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合议庭工作规则》、《案件流转管理办法》等办法、规则的试行稿正式出台。这些制度和办法,把一个案件从立案、审判、执行每一个环节中所要遵循的程序、所要实现的效率、所要达到的效果及时间节点规定得明确细致,尤如给员额法官和每一位审判工作人员的头上安装了“紧箍咒”。只要违反了相关制度和办法,就会被追究责任。由此,久拖不决的案件没有了,当事人的满意度提高了,审判效率明显提高了。

    下阶段,友好法院将继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指导法院工作,将更多的改革举措和成效贯彻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去,以此提高民事审判工作的透明度,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改革带来的新变化,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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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纪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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