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迅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高院及伊春市中院关于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攻坚”专项执行活动,2017年9月4日上午,友好区法院出动4名执行干警、1辆警车和1辆搬家车辆前往涉案房屋所在地,依法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涉案房屋进行强制执行。
原告于某与被告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李某同意在2014年12月前给付于某17782.00元。因李某未履行调解协议,于某向友好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办案人员多次上门做李某的思想工作,向李某说理释法,但被执行人李某态度恶劣,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故本院依法对李某所有的房屋进行评估、拍卖,三次拍卖均流拍,申请人于某同意以第三次的保留价格接受该房屋以抵偿债务,但被执行人李某拒不腾房,多次采取极端手段抗拒执行。
为防止被执行人家属可能出现在现场阻碍和影响执行,执行局领导专门召开执行局全体会议,对此次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并提前邀请社区干部及辖区民警对执行工作予以配合,协助执行。
因迫于法律的威严,“老赖”最终予以搬迁,维护了申请人于某的合法权益,此次执行活动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