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撑起民事审判的一片蓝天

——记伊春市友好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孙丽萍

发布时间:2019-06-02 15:34:35







    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二十余载,面对千差万别的案件、形形色色的当事人,在各种纷争和法律关系中苦思冥想,尝尽了辛酸,但每当看到当事人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法律的尊严与神圣,我会感到由衷的欣慰。 

    20多年来,她始终坚守在民商事审判一线,审理案件2200余件,调撤率达98%,无错案、无投诉、无超审限、无更审改判、无涉诉上访、无矛盾激化,被誉为“六无法官”。 

    20多年来,她处理的疑难、复杂、棘手案件中,有为赡养问题愁容满面、满头白发的老人,有年少不经事、为家庭琐事闹得不可开交的夫妇;也有为拖欠劳动报酬心焦气躁的外来清贫务工人员,还有为纠纷争议绞尽脑汁而又劳碌的生产经营者……这些案件在她耐心细致、有理有据的努力下,每一起案件最终都得到了圆满解决。 

    20多年来,为了方便群众诉讼,她经常到偏远交通不便的林场村屯巡回办案,现场开庭,现场调解,现场宣讲法律法规。她以爱岗敬业的精神,以无私奉献的情怀,以高水准的业务能力,以一心为民的志向,在自己的岗位上努力着,奋斗着,践行人民法官的诺言,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她就是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孙丽萍。 

    孙丽萍,1994年4月自学校调入友好法院,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民庭庭长、审委会委员,现任院党组成员、民一庭庭长。她扎根民事审判这片沃土,辛勤耕耘,收获了丰硕成果。先后被评为友好区两届优秀公仆、全市法院系统优秀法官、办案能手、调解能手、全市政法系统优秀干警、三八红旗手、全省法院调解能手、全省老年维权工作先进个人、“龙江最美人物(法官)”提名奖、省巾帼建国标兵、曾荣立三等功二次、嘉奖一次。 

    作为友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带头人,孙丽萍理论功底扎实,办案能力强水平高,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她注重总结积累经验,把法律理论知识与审判实践相结合,提出并推行了“四个结合”、“冷处理”、“借助外力法”、“换人调解法”等一系列民事案件调解模式,在全市法院系统进行交流、推广,并 于2014年6月,代表伊春市两级法院在全省预备法官培训班上以《民事调解体会与技巧》为题进行经验传授。同时,她撰写的裁判文书、案例分析曾多次在省法院评比中获奖。 

    在案件审理中,孙丽萍始终做到换位思考,从当事人的角度去分析和研判案情,紧跟时代步伐,及时更新知识,创新审判方式,积极解决办案中遇到的难题。几年来,她通过网络QQ视频审结了多起被告身居荷兰、日本、山东、广州等地的离婚纠纷,做到了及时、快捷,真正实现了便民诉讼,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展现了新时代法官所具有的法律功底和文化素养,精湛的审判艺术和“专家型”、“复合型”的法官素质。     特别是担任党组成员之后,孙丽萍主要负责民商事审判工作,职务变了,肩上的担子更重了,但她仍坚持亲自办案,在参加合议、审批签发裁判文书的同时,对民庭、派出法庭的判决案件逐一审查,严把质量关、审批关,决不让一起不合格案件出现在宣判前,保证了民事案件无新涉法访、无更审改判发生。在她的带动下,友好法院的民事案件调解率逐年上升,最高达98%以上,为保障友好法院民事审判工作顺利进行做出了突出贡献。 

    孙丽萍不仅审判业务过硬,而且还多才多艺,在各种活动中,展现了新时代法官的精神风貌。友好区人民法院是全市法院系统的一面旗帜,曾涌现出许多先进典型,为了在全市法院系统宣传他们的事迹,市中院曾两度组织全市法院典型事迹报告会,她奉命随报告团做巡回报告;在全市法院庆祝建党90周年文艺汇演中,她与同志们一起表演配乐诗朗诵;在友好区举办的各类文艺活动中,她曾多次登台参演…… 

    这就是孙丽萍,一名植根基层成长起来的优秀法官,她用聪明才智、用忠诚担当、用汗水辛酸,撑起友好法院民事审判的一片蓝天。如今,她跻身于司法改革的浪潮中,身先士卒,砥砺前行,继续演绎着她忠诚于审判事业的精彩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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