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2017年5月24日9时30分在友好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宋振熙交通肇事一案
作者:姚平安 发布时间:2017-05-23 08:23:54
公 告
本院定于2017年5月24日9时30分在友好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宋振熙交通肇事一案。
特此公告。
2017年5月19日
注:本公告已于2017年5月19日张贴。
书记员:姚平安
文章出处:刑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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