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2017年5月12日8时30分在友好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李艳梅挪用公款一案
作者:薛树岩 发布时间:2017-05-08 15:08:13
公 告
本院定于2017年5月12日8时30分在友好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李艳梅挪用公款一案。
特此公告。
2017年5月8日
注:本公告已于2017年5月8日张贴。
书记员:姚平安
文章出处:刑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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