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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好区人民法院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显成效
作者:薛树岩
发布时间:2017-04-11 14:23:20
为落实好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院、庭长办案制度,2017年4月6日8时30分,随着一声清脆的法锤声,友好区人民法院丛喜武在行政事务繁忙的情况下,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高某某危险驾驶一案。
院、庭长亲自办案,不仅提升院领导的审判能力和管理能力,还能使院长及时掌握审判前沿的最新动态,增强对重大疑难案件和新情况、新问题的掌控和调研能力,同时能让院、庭长的司法智慧直接体现在具体案件审理中,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铁案,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满意度。
文章出处: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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