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析法化解官民纠纷

  发布时间:0000-00-00 00:00:00


    2018年友好法院行政庭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0件,执行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3件,通过审查发现,其中有7件案件存在实体和程序上的错误,经合议庭评议后裁定不予执行;在执行13件案件工作过程中,经宣传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明确了自已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与义务后向行政机关自动履行7件,由于行政执法部门发现错误、被执行个体户废业等原因,行政执法部门撤回申请6件。

    亮点一:通过办案解决了官民矛盾纠纷,宣传了法律法规,普及了人民群众法律常识,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

    亮点二:工作中行政庭注意总结和发现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针对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中存在程序、实体方面的不足与瑕疵,及时向伊春市国土资源局友好分局、伊春市友好区食药监局、伊春市友好区国家税务局、伊春市友好区环境保护局提出了司法建议,促进了行政执法的依法行政。

    亮点三:工作中通过向当事人送达被执行人须知、执行警示令,大力宣传了执行工作的相关法律规定,使被执行人充分认识到了不履行生效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律后果,为优化我区经济发展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大大促进了公民、法人和个体工商户依法纳税,依法缴费支援国家建设的主动意识。

文章出处:行政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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